澳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下称「应变协调中心」)宣布,因应内地的疫情变化,澳门卫生局根据第2/2004号法律《传染病防治法》第十条和第14条的规定,自昨(21)日晚上9时起,取消曾经到过以下地区的人士须按照卫生当局的要求在指定地点接受医学观察或健康码变为黄码及须接受自我健康管理的措施: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兴市;陕西省延安市;山西省运城市稷山县和新绛县;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金华市永康市及金东区多湖街道。
澳门应变协调中心续指,自昨日晚上9时起,所有过去14天曾经到过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勐腊县勐满镇的入境人士,须按照卫生当局的要求在指定地点接受医学观察至离开当地后14天但最短不少于七天。而所有曾经到过上述地方的已入境人士,其健康码将变为黄码及须接受自我健康管理至离开当地 14 天为止,期间须在开始措施的第 1、2、4、7、12 天接受最多五次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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