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五名男子受熟人蛊惑意图到缅甸从事电信诈骗,在翻越云南省芒海镇拱岭山时被边境巡逻人员抓获。2021年12月13日公布的起诉书揭露出这桩偷越边境案。
被告人黄某甲,男,1996年出生,中专文化,务工,住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
被告人黄某乙,男,1999年出生,高中文化,务工,住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
被告人罗某某,男,1996年出生,大专文化,务工,住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
被告人朱某某,男,1997年出生,中专文化,务工,户籍所在地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恩施市。
被告人陈某某,男,1999年出生,大专文化,务工,住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
五名男子都是90后,年龄最大的也不过25岁,年龄最小的才22岁,均因涉嫌偷越国(边)境罪,于2021年4月24日被武汉市公安局新洲区分局刑事拘留,同年5月8日被武汉市公安局新洲区分局取保候审。
本案由武汉市公安局新洲区分局侦查终结后,以五人涉嫌偷越国(边)境罪,于 2021年10月11日向新洲区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经依法审查查明:
被告人黄某甲、黄某乙、罗某某、陈某某、朱某某五人受熟人高某(未抓获)的怂恿,结伙准备赴缅甸从事电信诈骗活动,五人一行按照高某一方的安排于2021年3月31日从武汉乘飞机前往云南昆明,在昆明等了几天之后,于2021年4月7日乘坐高某一方安排的车辆抵达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芒市芒海镇。
第二天下午来到芒海镇中国边境附近的拱岭山山脚,与他人带来的另外五名准备一起偷渡的人员汇合后,由“蛇头”带路开始徒步翻越拱岭山前往缅甸,五名被告人还没来得及越境,在拱岭山山道上即被巡逻民兵抓获。
五被告人随后被送往云南省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芒市疫情防控医学隔离点进行隔离,解除隔离后被遣返回武汉市。2021年4月24日,公安机关将五被告人传唤到案。
新洲区检察院认为,五人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结伙偷越国(边)境,应当以偷越国(边)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2021年11月22日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五名90后年纪轻轻,不好好找个工作,竟被人诱惑想偷越边境前往缅甸从事电信诈骗业务。幸好是被巡逻人员发现并抓获,否则真的去了缅甸,肯定没有人家许诺的那么美好,到那人身自由和安全都得不到保障。
五名被告人已经着手实施偷越但尚未越境即被抓,属于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五被告人到案后均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认定为坦白,可以从轻处罚。五被告人均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