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严厉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整治中缅边境跨境违法犯罪活动,我县政府部门多次督促苍南籍缅北人员尽快回国,但仍有少数人员无视政府部门政策宣传、拒不回国,根据上级要求,决定对18名浙江苍南籍非法滞留缅北人员(第二批)进行警示,相关人员务必在2021年12月15日前回国,并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报到,否则将采取以下惩戒措施:
一、对非法出境滞留缅北人员宣布作废出入境证件并纳入限制出境人员名单。
二、对非法出境滞留缅北人员暂停名下的银行卡、手机卡业务并纳入惩戒人员名单,提请运营商封停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账号。
三、对非法出境滞留缅北人员及直系亲属暂停纳入发放政策性优惠补贴(助)范围。
四、对非法出境滞留缅北人员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入学、入团、入党、参军、考录公务员、考聘事业单位、就业等政审函询时,一律从严把关,原则上不予通过。
五、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对其滞留缅北的父母、子女、配偶等亲属劝返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
六、对非法出境滞留东南亚其他国家、地区的苍南籍人员,参照上述惩戒措施执行。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15日前,凡主动回国并到户籍地派出所报到、投案者,可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较轻的,可依法免予处罚。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苍南县打击治理
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29日
附:18名苍南籍非法滞留缅北人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