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市伟”向法庭申请陈美欢需支付约250万港元讼费保证金,高院今审理
因涉及3亿元诈骗及涉嫌开空头支票,女商人陈美欢(“街市伟”前相好以及生意伙伴)于2014年5月入禀香港高院,申请将她与澳门风云人物“街市伟”吴伟(又名吴文新),共同持有的银信控股有限公司(下称银信)清盘。由于案件至今仍未排期审讯,反对清盘的吴伟向法庭申请陈美欢需支付约250万港元讼费保证金,高院法官今(15日)听取双方律师陈词后,就“街市伟”的申请押后作书面裁决。
澳门赌业猛人“街市伟”
“街市伟”的理据主要指,陈美欢于澳门居住,亦从没向吴披露在香港及澳门的资产。而且案件由入禀至今仍未排期审讯,并质疑陈一直没具体行动导致案件拖延,故要求陈于14日内存入250万港元讼费保证金。
陈美欢的律师则表示反对,反指案件自2014年入禀起,“街市伟”从无要求陈存入讼费保证金,直至去年11月才首次提出,故认为对方拖延了两年半才申请对陈不公。律师又指“街市伟”早知陈在澳门的住址,故不会找不到她,而且亦明知道陈有财政困难,仍然申请要陈支付庞大的讼费保证金。
“街市伟”曾经的相好与生意伙伴陈美欢
陈美欢的律师又指,案件将会尽快进行排期及进行预审,陈并非有意拖延,而“街市伟”要求在14天内存入讼费保证金亦属过短时间,对陈不公。至于数额方面,陈认为“街市伟”要求的250万港元属过高,而且部分项目亦属过高,如律师准备案件的时间过多及要两名大律师准备案件等亦属不必要,故认为所订金额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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