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江西赣县警方在工作中发现,吉埠镇罗某、赖某名下银行卡流水异常,经过进一步核查分析,两人名下银行卡日均交易金额竟然高达100多万,经上级有关部门支持,发现两人的银行卡涉及多起电诈案件资金,警方判断罗某、赖某极有可能出售个人银行卡给犯罪分子“跑分”,再掌握充分证据材料后,反诈中心民警电话联系了罗某、赖某,在法律震慑下,3月23日,罗某、赖某相继来到赣县区公安局投案自首,对出售银行卡帮助网络犯罪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警方查明,罗某、赖某均是在抖音平台评论区,看到“蝙蝠”软件能挣钱,利益熏心下出租了名下银行卡,帮助转移网络违法犯罪资金。其中,犯罪嫌疑人罗某银行卡帮助转移117余万元涉案资金,犯罪嫌疑人赖某银行卡帮助转移355余万元涉案资金。目前,犯罪嫌疑人罗某、赖某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热点资讯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