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来,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分局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多次敦促安源籍滞留缅北人员尽快回国。通过政策感召和多方劝导,绝大多数滞留缅北人员都认识到偷越国(边)境是违法犯罪行为,回到了国内。目前,仍有38名安源籍人员(详细信息附后)无视政府部门的政策宣传和大力规劝滞留缅北地区,现勒令该38名人员立即回国并主动到公安机关报到,否则将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惩戒。
为依法严厉打击整治中缅边境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安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安源区防范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研究决定,现对非法滞留缅北及境外从事违法犯罪的安源籍人员发布通告如下:
一、目前仍非法滞留缅北及境外从事违法犯罪的安源籍人员,务必尽早主动入境回国,回国前需提前7日与户籍地公安机关联系报备入境时间、入境口岸。
二、非法滞留境外的安源籍人员回国后应尽快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情节较轻的,可以依法免除处罚。
三、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的,以及提供重要线索侦破其他案件的,或者有积极协助司法机关抓获其他在逃人员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四、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为非法滞留境外人员提供隐藏处所、财物、交通工具,为其通风报信或者作伪证包庇,或者提供其他便利条件帮助其逃匿。经查证属实,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五、非法滞留境外的安源籍人员不及时主动入境或者其家属不配合当地党委政府、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对滞留缅北人员进行劝返工作的,不仅本人将受到相关政策的制约以及惩戒,同时根据法律、法规政策将对家人在参军、升学、就业、信用等方面造成不良影响。
六、非法滞留缅北及境外安源籍人员不及时主动回国投案自首,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惩处。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6月10日前,凡主动回国并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报到者,不适用相关惩戒举措。对涉嫌违法犯罪主动交代的,可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较轻的,可依法免于处罚。
安源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
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2年4月14日
附:38名滞留缅北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