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市关于对旬阳籍非法滞留缅北人员
开展联合惩戒的通告
为严格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决策部署,依法严厉打击跨境违法犯罪活动,坚决维护社会大局持续稳定。2021年以来,旬阳市公安局联合户籍所在地党委政府采取了多种措施开展劝返工作,但至今仍有17名旬阳籍人员滞留在缅北地区,根据宽严相济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现对旬阳籍非法滞留缅北人员进行限期劝返和惩戒措施,通告如下:
一、依法冻结个人户口。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不主动与公安机关联系,或联系后仍拒绝回国者,冻结其户口,暂停所有户口业务办理,情节特别严重者启动户籍注销程序。
二、依法列入失信人员名单。凡是在缅北从事电信网络诈骗、开设赌场、组织偷越国(边)境犯罪、偷越国(边)境犯罪和财产性执行案件未到位的人员一律冻结名下银行账户和电子支付、手机卡业务,暂停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业务,并依法列入失信人员名单,五年内不能办理新银行卡。
三、依法追缴违法犯罪所得。对非法滞留缅北从事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等违法犯罪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提请检察院、法院依法追缴涉案款项及孳息,依法没收滞留缅北违法犯罪所得。
四、严禁偷渡。非法滞留缅北人员可自己或通过境内人员提前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报备回国情况,并按照约定时间和口岸入境,如入境前未进行报备则不属于偷越国(边)境等投案自首范畴,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追究刑事责任,深挖余罪,数罪并罚。
五、依法从严政审。缅北窝点人员及其直系三代亲属在入团、入党、入伍、考录公务员、考聘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等函询调查时,将对以上行为政审为不合格。
六、依法全面深挖打击。对缅北窝点人员对其可能提供便利人员所有违法犯罪行为一律从重从快深挖打击。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非法滞留缅北人员务必在2022年4月30日前回国,并在入境前7日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主动报备,其家属应积极配合劝返非法滞留缅北人员尽快入境回国投案自首。对于主动回国向公安机关如实提供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和活动情况的,或主动联系户籍地公安机关并积极配合进行回国程序的,可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较轻者,可依法免于处罚。
特此通告
联系人:刘警官 18309158951
0915-7222614
附:滞留缅北涉诈高危人员名单
陕西省旬阳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
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2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