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22日,老挝博胶省经济特区管理办公室发布了第13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人员进入特区管理规定的通知》,要求劳资双方进一步共同规范务工和用工行为。2月份曾发布第83号《关于特区内的劳工管理和用工事宜的通知》,此次为补充。
具体内容如下:
博胶省经济特区管理办公室特此通知:为进一步规范人员进入特区的工作程序,完善特区外来人员信息的管理,对进入特区务工的人员及居民实行以下管理规定:
一、自本通知签发之日起,进入特区务工的人员必须提前联系工作单位申办智慧卡,由工作单位报备并持《劳动合同》和《劳动合同细则备忘录》到一号卡口现场签署,同时务工人员需要提交《务工人员求职备忘录》,由省管办劳动管理处审核后,方可进入特区。
二、自2022年3月23日起,进入特区的所有人员(务工人员、居民),必须以身份证或护照进行报备,居民户口本将不再受理报备。对于老挝籍务工人员必须得到家人同意签字并携带村委会的盖章证明。对于需要进入特区就业的老挝籍务工人员,需持有父母同意后并签字的外出务工证明,同时需持有村委会的盖章证明方可报备进入特区。
三、用工单位招聘人员,必须通过有资质的中介公司进行招聘,用工单位支付的介绍费用不得计入员工违约赔付金额中。不得发布虚假的、或者与实际情况差距过大的招聘信息,否则一切责任由用工单位承担。
特此通知,请按照本通知内容严格实施。
博胶省经济特区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