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广西防城港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通告,为全面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部署,严厉打击走私和偷越国(边)境违法犯罪活动,全力阻断境外疫情输入渠道,防城港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对举报走私、海上交易、接驳货物以及非法入境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有功人员给予奖励,并对举报人信息严加保密。举报奖励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
一、举报涉嫌走私违法犯罪人员,经公安机关查实的,每查获1人奖励人民币1万元。
二、举报14天内偷越国(边)境、海上偷渡的人员,经公安机关查实的,每查获1人奖励人民币1万元。
三、举报在海上和境外人员有物品交易、接驳境外物品、与境外人员有接触的人员,经公安机关查实,奖励人民币1万元。
四、以上被举报的人员,经公安机关查实且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的,每查获1人奖励人民币10万元。
五、举报境内人员在边境拦阻设施周边通过投掷、传递等方式与境外人员互赠、互送、购买、交换物品的,以及境内人员到边境拦阻设施周边拾取境外抛投、漂流到我境内物品的,经公安机关查实,每查获1人奖励人民币2000元。
广大人民群众发现以上情况,请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出现多人举报同一人员的,经核实对首位举报人予以奖励,奖励由防城港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兑现。如发现有内外勾结骗取奖励的,将依法严惩。本通告最终解释权由防城港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