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曾是一家企业的员工、他曾是几家商铺的老板,然而就在3月18日,湖南嘉禾县的两人先后被抓获归案。那么,他们究竟摊上了什么事呢?
欧某拥有几家商铺,2022年3月13日,将自己三张银行卡提供给他人从事洗钱违法犯罪活动,涉案金额110余万元。曹某,某企业员工,2021年至2022年先后利用自己和他人的银行卡帮助他人从事洗钱违法犯罪活动,涉案金额7000余万元。
“雷霆2022”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郴州嘉禾公安联合多部门深入推进“断卡”行动、从源头上遏制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多发态势,截至目前,已经有7名出租、出售银行卡帮助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的嫌疑人被抓获归案,涉案金额达1亿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