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中最重要的
载体是银行卡和手机卡(统称为“两卡”)
一直以来
合肥警方持续保持严打高压态势
溯本追源,斩断买卖、租售
银行卡、电话卡的黑灰产业链
持续对非法开办、贩卖电话卡、银行卡
违法犯罪线索深挖彻查
守护好市民群众的“钱袋子”
案例一
近期,合肥市包河公安分局责任区刑警二队民警在对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线索进行深度研判时,发现一名嫌疑人持有的多张银行卡涉及多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
2月21日,民警将该嫌疑人抓获。经讯问,嫌疑人供述了自己利用持有的银行账户,伙同他人对受害人实施裸聊电信网络诈骗的犯罪事实。当晚,民警组织收网行动,迅速将嫌疑人谢某、胡某等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案例二
1月23日,庐江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在侦办一起杀猪盘类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中,根据线索,先后抓获将银行卡出租给电信网络诈骗团伙实施犯罪的何某某、朱某某等人,并根据案件线索将为境外诈骗团伙从事洗钱犯罪的李某某、白某某、杨某某等人悉数抓获。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案例三
近日,庐阳公安分局责任区刑警一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犯罪嫌疑人孙某名下的几张银行卡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
民警经过缜密研判,将犯罪嫌疑人孙某抓获。随后,民警根据线索研判,又抓获其同伙王某和张某、王某某、杨某某等人,缴获现金4.3万余元。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案例四
2月21日,包河公安分局责任区刑警二队在核查一起刷单诈骗案件时,发现受害人的资金流向了嫌疑人谭某的银行卡中。2月24日,民警赴重庆市将嫌疑人谭某抓获,并为相关受害人追回被骗资金一万余元。
经审讯,嫌疑人谭某供述了为牟利而将自己名下的银行卡租用给不法分子实施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的全过程。目前,嫌疑人谭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例五
3月8日,瑶海公安分局责任区刑警一队根据线索抓获犯罪嫌疑人赵某。据赵某供述,其通过一微信群参加了“跑分”洗钱团伙,为获取非法收益,向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团伙提供自己名下的银行卡用以收取赃款,造成被害人损失五十余万元。目前,赵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六
3月8日,包河公安分局责任区刑警二队民警在案件侦办中发现,有3名开卡人的银行卡在短时间内交易频繁,不断有大额资金转入转出,疑似从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民警随即进行研判,并于当天14时许将3人抓获。3人对出租银行卡、电话卡的违反事实供认不讳。目前,3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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