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宣读福清检察院对你作出的不起诉决定书!”3月18日上午,福建福清检察院承办检察官依法对两名涉偷越国境罪人员公开宣告不起诉决定,并进行了法治宣传教育。
公开宣告现场,该案承办检察官宣读并送达了《不起诉决定书》,阐明了不起诉理由及法律依据。据悉,被不起诉人郭某和王某违法行为构成偷越国境罪,鉴于他们犯罪情节轻微,非法滞留缅北主动返回、投案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免除处罚,因此福清市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当天,检察官还告诫两名被不起诉人员今后不能再存侥幸心理触碰法律。该院也希望通过从宽政策的运用让非法滞留缅北的人员早日回国投案。
案情
回顾
福清的王某是其中一名被不起诉人员。“当时也是一时脑热,有人说那边开火锅店收入不错,就决定冒险去闯一闯,偷渡去缅甸。”王某说,2018年开始,他在无出入境相关证件的情况下,通过“蛇头”3次从云南省一处边境入境缅甸,2次从缅甸非法入境中国。
对于偷渡出国淘金,王某心里其实是没底的,过程可谓历尽艰辛。“我们由‘蛇头’带领至中缅边境,每一次都是费尽周折,先是乘坐两轮车,还要下车步行淌水过河,甚至还躲在货车的车厢里,现在想起来,还有点后怕!”王某说,实际上,到了缅北后才发现,生意也并非想象的那么好做,去了国外才发现还是国内更好。
“去年8月份,我接到福清公安局劝返的通知,就决定主动回国投案自首。”王某懊恼地说,感谢检察机关给他这次机会,他深刻吸取这次教训,保证以后绝对不会再有违法犯罪行为。
另一名被不起诉人员郭某与王某有着类似的经历。郭某说,2017年,他与另一名涉案人员王某宝(另案处理)商量后,决定偷渡前往缅甸经营餐饮店谋生。“偷渡途中先是坐摩托车走了一两个小时的路程,还要步行走山路约两个多小时,并且还要淌水过河。”郭某说,2021年6月,经民警劝返,他主动回国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在缅北很想家,哪里都不如自己家乡好!”郭某说,天上永远不可能掉馅饼,也不要轻信别人所说的话,现实中很多人铤而走险去缅北,最终淘金梦变“噩梦”,他也希望通过自身的亲身经历,让仍非法滞留缅北的人员尽快回国。
郭某表示,他对自己的行为十分后悔,由于法律意识淡薄和侥幸心理作祟犯此大错,对检察机关能给予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表示十分感激,今后将以此为戒,绝不触碰法律底线。
检警深入协作
又一重要成果
据介绍,3月8日,福清市人民检察院与福清市公安局共同挂牌成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随后福清公检法还会签了《关于敦促滞留缅北涉诈高危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共同敦促滞留缅北人员认清形势,尽快回国,争取从宽处理。
“此次公开宣告不起诉决定不仅兑现了通告中的承诺,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对非法滞留缅北人员的宽容和关怀,彰显了新时代司法温度,也是三方深入协作的又一重要成果。”福清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负责人说。
据介绍,下一步,福清市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强化检警“侦捕诉”衔接,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增强缅北劝返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推动滞留缅北涉诈高危人员投案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