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来,四川广安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政策,多次敦促滞留缅北的广安区籍人员回国,通过政策感召和多方支持,绝大多数滞留缅北人员认识到偷越国(边)境是违法犯罪行为,并及时回到国内,但仍有少数人不知悔改、执迷不悟,无视政府部门的宣传政策和大力规劝,拖延或者拒不回国。
根据已掌握的滞留缅北人员违法犯罪事实,广安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特对36名仍滞留在缅北的拒不回国人员予以公开警示,勒令其在今年4月20日之前回国,否则采取以下惩戒措施。
1、暂停名下所有的银行卡、手机卡业务,暂停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业务。
2、自发布公告之日起,冻结上述36名人员户口。在规定时间内拒不回国的,一律依法注销户口。广安区籍滞留缅北人员必须回国,如不及时回国,将对家人,子女在读书、升学、个人征信、考录公职等方面造成长久、严重的负面影响。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广安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0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