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湖南岳阳市公安局云溪分局刑事侦查大队反诈中心查处一起为危害网络安全活动提供帮助案,依法对违法行为人李某玲(女,19岁,云溪人)行政处罚。
28日,反诈中心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李某玲涉嫌为危害网络安全活动提供帮助,经研判发现其在岳阳市区活动,当天在岳阳楼区某处将李某玲抓获,带至分局执法办案中心。
经询问,违法行为人李某玲在明知从事为网络赌博等违法犯罪行为洗钱的情况下,为获利在多家银行开办银行卡,并将开办的银行卡带至长沙市交给洗钱团伙进行非法洗钱。李某玲提供的四张银行卡共计非法洗钱12万余元,获利6390元。
目前,违法行为人李某玲被云溪公安分局行政拘留七日,并收缴违法所得639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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