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下称:应变协调中心)今(13)日下午宣布,因应内地的疫情变化,自2022年3月13日下午5时起,所有曾经到过以下地点的入境及已入境人士,须按照卫生当局的要求在指定地点接受医学观察至离开当地后14天但最短不少于7天。
这些地点分别是:广东省中山市沙溪镇时代倾城小区、大涌镇昊亿制衣厂厂房、大涌镇樟树仔大街(樟树仔六巷至八巷间)两旁建筑物,深圳市福田区园岭街道百花七路2号、香蜜湖街道金众街23号金众小区36栋、福田街道福田南路7号皇御苑9栋、沙头街道滨河大道9001号新洲大厦A栋、福保街道桂花路11号帝港海湾豪园D座,南山区南山街道南园村正五坊第17号、桃源街道欧陆经典花园2栋2单元。
应变协调中心提醒,目前澳门有关以下地点的防疫措施包括:
离开相关地点21天内留意自身健康状况,出现任何新冠病毒感染疑似症状人士须立即就医及接受核酸检测;
离开相关地点14天内的入境人士和已入境人士,留意自身健康状况,期间健康码不变黄色,但应主动按第1、4、7天的时序接受核酸检测;
曾经到过相关地点的入境人士,须在指定地点接受医学观察至离开当地后14天,但最短不少于7天;
曾经到过相关地点的已入境人士,亦须在澳门健康码上如实作出相应申报及接受相应的防疫措施,要求如下:
健康码将变为黄码及须接受自我健康管理至离开当地14天为止,期间须按第1、2、4、7、12天的时序接受核酸检测;
须在指定地点接受医学观察至离开当地后14天,但最短不少于7天(请立即透过咨询求助平台https://www.ssm.gov.mo/covidq或致电:+853 28700800以便安排医学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