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水房”,是指专门负责将赃款“洗白"的一种新型犯罪窝点。随着国内对电信网络诈骗打击力度不断加大,诈骗团伙向境外转移,并将诈骗与转账两个环节分离后出现的一种新型犯罪窝点,是电诈犯罪链条上负责拆分、转移诈骗所得资金的关键环节。因专门负责将赃款“洗白”,故得名“水房”。“水房”往往藏匿在国内独立运作,可同时为多个身处境外、实施不同类型电信网络诈骗的团伙进行“洗钱”。
近日,桂林七星警方
雷霆出击,
成功打掉一移动中的
“洗钱水房”窝点。
细致摸排,发现“水房”
2月中旬,桂林市公安局七星分局刑侦一大队、刑侦三大队联合反诈中心,在市区某小区发现一涉嫌洗钱犯罪的团伙,该团伙以高额手续费为诱饵,通过社交软件大肆招募“卡农”,诱导其出租、出售自己的银行卡、手机卡和身份信息等,从而收集银行卡、身份证、手机卡,并通过手机银行为境外诈骗犯罪分子洗钱、“跑分”,帮助实施网络诈骗犯罪。
该团伙多次在桂林市区及周边县城流串作案,利用汽车作为交通工具,接上“卡农”后在流动的汽车内进行转账洗钱隐蔽性极强,给警方的追查和止付工作都带来了极大的挑战。侦查民警从2月27日至3月1日连续三昼夜在附近蹲守,彻底摸清了窝点内犯罪嫌疑人的活动规律并获取了该团伙的犯罪证据。
精心组织,集中收网
3月1日,根据掌握的情况,七星公安分局组织精干警力,集中收网。当嫌疑人驾车载着“卡农”行驶至七星区航天路时,见抓捕时机成熟,在确保路边行人安全的前提下,专案民警驾车堵住了嫌疑车辆退路,迅速从后方下车对嫌疑人展开抓捕,现场抓获以黄某芳(男,28岁,桂林市灵川县人)为首的8名犯罪嫌疑人,扣押手机4部,银行卡数6张、作案汽车2辆。与此同时,另一组民警在市区某出租房内抓获“卡农”2人,扣押手机1部,银行卡2张。
经查,从今年2月以来,犯罪嫌疑人黄某芳等人在明知对方资金为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活动所得的情况下,仍组织人员开办银行卡、手机卡,为其提供收款、转账等资金结算服务,并从中提成牟利,短短十数日流水达130多万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黄某芳、李某军、秦某涛、候某飞、周某伟、陶某超、王某、白某磊、齐某浩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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