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可是冯某某却以介绍生意、疏通关系、介绍工作等幌子,诈骗他人上万元。日前,浙江省绍兴市柯桥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诈骗案,被告人冯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51岁的冯某某家住绍兴,此前,冯某某曾因诈骗罪多次获刑。刑满释放后,冯某某没有找一份稳定工作,而是迷上了买彩票,企图通过购买彩票一夜暴富。然而,在多次购买彩票未中奖的情况下,为了能继续购买彩票,冯某某又走上了诈骗的老路,以介绍花木生意、帮助疏通城管关系、借钱装修、介绍工作等幌子,先后从何某、池某等4人处共计骗取14600元。
2019年9月6日,冯某某来到柯桥,以介绍工作为名,将两位村民带走,企图继续实施诈骗,幸好被村民的家属发现并报警,冯某某才未得逞。归案后,冯某某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柯桥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冯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判处冯某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