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山西运城市盐湖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反诈中心民警在开展电信诈骗案件研判工作中发现,暂住在盐湖区某公寓的张某达银行卡活动异常,通过进一步分析研判,连续抓获两名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犯罪嫌疑人。
经查:犯罪嫌疑人姜某花(女,37岁,江苏南京人)在得知为犯罪集团“跑分”洗钱能获取高额利益后,姜某花利用张某达(男,27岁,绛县人)提供的多张银行卡和微信支付结算工具,多次进行“跑分”洗钱违法犯罪活动。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达、姜某花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