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柬埔寨金边市上诉法院开庭审理两名中国男子的案件,他们涉嫌于2020年在金边抢劫并刺伤同胞,他们先前被金边初级法院每人判刑7年有期徒刑,同时需要赔偿30万美元。
据悉,实际上案件中有3名被告,分别是WEI某,29岁;SHAN某,32岁;ZHEN某,40岁。但是只有WEI某和SHAN某两名被告对判决结果不服,所以才提起上诉。
据消息指出,2020年4月30日,三名被告进到位于金边市BKK区堆檖1分区的公寓2105号房间内,他们进去后使用刀子刺伤一名中国男子,然后拿走了11万美元。事发后,受害者立即通知物业并进行报案。
作案后,三名被告乘坐一辆Tacoma前往暹粒省,然后弃车乘坐计程车前往西港。他们先在西港住了两天,然后再回到金边市。2020年5月4日,他们又前往暹粒想要拿回当初丢弃的汽车,但是被刑事组和暹粒省警方合作逮捕。
2021年7月28日,金边市初级法院宣布,以刑法中353条和357条《使用暴力实施情节严重的盗窃罪》,判决每人7年有期徒刑,同时需要赔偿30万美元的损失和心理补偿金。
1月20日庭上,WEI某告诉法官,他是因为失业才来到柬埔寨为金边市一家中资旅行社担任司机。
他说:“我之所以上诉,并不是我在否认罪行,而是请求法官为我减刑至2年就好,因为我想早点回中国。“
而SHAN某告诉法官,他之所以上诉是因为他认为7年有期徒刑对他来说太长了,他说:“请求法官为我减刑至2年,因为我想回中国照顾我的父亲。“
被告辩护律师表示,他的委托人从头到尾都认罪。他说:“他们只能请求法院减刑,请陪审团考虑该请求。“
经过1个多小时的审理,陪审团将在2月17日公布判决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