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打击偷越国(边)境、非法出租、出借、出售银行账户(卡)、手机卡等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辖区安定稳定,结合我县最新打击治理情况,现再次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即日起至2022年2月28日,凡涉嫌偷越国(边)境的违法犯罪人员,务必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的,可以获得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即日起至2022年2月28日,凡曾出租、出借、出售银行账户(卡)、手机卡或利用名下银行账户(卡)帮助转移电信诈骗、网络赌博等违法犯罪资金的,务必主动注销相关银行账户(卡)、手机卡,并到户籍地派出所主动说明情况。规定期限内主动注销或到公安机关说明情况的,视情节可以获得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
三、新春佳节将至,惠安警方真切希望涉嫌偷(私)渡及“两卡”违法犯罪人员在规定期限内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或说明情况,与家人共度一个安心的团圆年。公安机关必会兑现通告“从轻、减轻”承诺,同时再次敦促涉案人员及家属,务必认清形势,珍惜党委、政府给予的宝贵机会!
特此通告
惠安县政府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
2022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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