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银行账户属于个人隐私、应该极其注意保密,每个人都知道要妥善保管,包括身份证、电话卡、网银优盾等等,可就是有极少数人,利用这些“个人信息”来获取不义之财,要知道一旦买卖、出租、出借个人银行账户等,会造成经济损失,更重要的是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022年1月11日,黑龙江甘南县局网安部门在工作中发现“卡商”董某(化名)藏匿在齐齐哈尔市某旅店,立即联系东阳派出所民警赶往齐齐哈尔市,于2022年1月11当天将董某成功抓获。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董某供认:其因创业失败欠下巨额外债,常年外出务工,但对于巨额外债来说简直是九牛一毛,在巨大的经济压力下,和“朋友”的怂恿和撺掇下,不经诱惑的董某选择了犯罪,通过贩卖银行卡从中获利,先后收取他人银行卡10张,帮助进行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上线”承诺从中抽取8000余元给董某作为佣金,到最后“层层刮油”董某实际获利2400元,犯罪嫌疑人董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甘南县公安局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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