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宽严相济政策,依法惩处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行为,2021年以来,江西南城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政策,多次督促滞留缅北及境外的南城籍人员回国,通过政策感召和多方劝导,大部分滞留缅北人员及时回到国内,并到户籍地派出所接受调查。但仍有部分人员不知悔改、执迷不悟,无视政府部门及公安机关的宣传政策和大力规劝,拖延或拒不到户籍地派出所接受调查。为依法打击跨境违法犯罪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发布通告:
一、本通告所指南城籍非法滞留缅北及境外从事违法犯罪人员为:在缅北及境外从事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人员。
二、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南城籍非法滞留缅北及境外从事电信网络诈骗人员必须在2022年1月25日前全部回国,并在回国前主动联系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或公安机关进行报备。主动回国并提前报备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可以视情不予处罚。
三、对不主动入境回国投案自首或其家属不配合户籍地党委政府工作人员开展劝返工作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冻结其名下银行、微信、支付宝等账号,暂停其名下手机通讯。同时户籍地党委政府取消其本人及亲属在我县的一切政策性优惠、福利、补助等。
四、对拒不按期限入境回国的,将列入金融联合惩戒失信人员名单,限制其坐动车、坐飞机、住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子女就读私立学校等高消费行为。其本人及亲属在办理入团、入党、参军、考录公务员、考聘事业单位、就业等政审时一律从严把关。
五、对未到公安机关报备登记,又不主动回国的,公安机关按“下落不明”人员停止户籍业务办理,三次入户调查后仍无法联系或拒绝回国的将依法进行处理。
六、请南城县广大人民群众及社会各界人士增强防骗意识,拒绝前往缅北地区及境外从事非法活动,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凡向公安机关检举揭发滞留缅北及境外人员线索,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查证属实的给予1000元奖励(举报电话:110)
七、南城籍滞留缅北及境外人员主动回国返乡,由南城县公安局协调边境口岸做好入境相关对接工作。
八、望滞留缅北从事电信网络诈骗人员认清形势,珍惜机会,尽早回国,争取宽大处理。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