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贵州雷山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宋某等四人偷越国(边)境一案获一审判决,4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至10个月,并处罚金。
2017年2月至2020年9月,犯罪嫌疑人宋某、毛某江、李某峰、侯某华违反国家出入境管理法规,多次结伙或单独从贵州雷山出发,到云南中缅边界秘密偷越国(边)境至缅甸缅北地区赌博,之后偷渡边境回国。
涉新冠疫情、涉偷越国(边)境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妨害国家安全,雷山县人民检察院对此始终“零容忍”,受案后对4名犯罪嫌疑人快捕快诉,法庭上精准指控并进行法庭教育,4名被告人均表示认罪认罚,雷山县人民法院当庭宣判并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