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千元佣金出借银行卡,协助上游犯罪团伙洗钱。日前,经湖南省长沙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被告人胡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2021年4月,胡某结识了一名网友,深入交谈中,该网友表示自己从事电商行业,经常需要刷单冲业绩,建议胡某将不用的银行卡租借给他刷单,承诺每月支付500元的佣金。“一张卡能赚500元,两张卡就是1000元……”胡某以为找到了“躺着赚钱”的生财之道。他立刻约了网友见面,将名下的两张银行卡交给了对方。其实,胡某猜到网友口中的电商、刷单是谎言,自己的银行卡可能会被用于洗钱等犯罪。与胡某猜测的一样,他出借的两张银行卡均被上游诈骗团伙用于非法洗钱。
2021年5月,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家住江西南昌的被害人小李称遭遇刷单诈骗,他被骗的4万余元中,有一笔被转入了胡某出借的银行卡账户。
经查,仅2021年5月,胡某出借的两张银行卡的单边流水分别高达137万余元和236万余元。2021年10月,胡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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