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记者从四川省乐山市公安局五通桥区公安分局获悉,该局成功打掉一个特大“跑分”洗钱犯罪团伙,抓获涉案人员34人,涉案金额1000多万元,该团伙非法获利40多万元。
据了解,“跑分”指利用个人名下的银行卡、支付宝、微信等第三方支付渠道为他人进行代收款,随后转款到指定账户,从中赚取佣金,帮助犯罪团伙进行洗钱的违法行为。
今年5月17日,该局案侦民警在梳理排查可疑银行卡线索中,发现一个银行账户资金流动异常频繁。经查,该银行卡卡主为五通桥区竹根镇杨某(男,19岁)。通过深入核查,民警发现杨某有“跑分”洗钱的重大嫌疑。
当天,杨某被抓捕归案。审讯中,民警得知杨某是暗藏在乐山一个重大“跑分”洗钱犯罪团伙的骨干成员。警方迅速成立专案组进行调查,一个以任某强、罗某、杨某等人为骨干的“跑分”洗钱犯罪团伙彻底浮出水面。
5月19日,专案组民警将犯罪嫌疑人任某强、罗某等人抓获,成功截停一起洗钱“跑分”操作,扣押3万余元赃款并依法退还被害人。8月30日,该犯罪团伙主要成员吴某彬、王某杰、许某华等犯罪嫌疑人相继到案。
经查,4月初,犯罪嫌疑人任某强、罗某等人通过某聊天APP与上家联系,接受任务和领取“利润”,并商定由任某强发展“卡农”(指为犯罪分子提供银行卡用于大量资金流转的犯罪嫌疑人)、“利润”结算和向“卡农”发放“佣金”,罗某等人负责将“卡农”提供的银行卡进行“跑分”操作,期间杨某成为“跑分”操作手。
该团伙在乐山活动的20多天内,陆续发展“卡农”31人,“跑分”洗钱违法犯罪活动涉及发生在四川、广东、湖南、山东、吉林等全国20多个省份的60多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涉案金额高达1000多万元,非法盈利40多万元。
9月24日,犯罪嫌疑人任某强、罗某、杨某被五通桥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12月21日,任某强因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五通桥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三个月,并处罚金15000元;罗某因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五通桥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杨某因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五通桥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
据了解,犯罪嫌疑人吴某彬、王某杰、许某华等14人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已被移送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其余涉案人员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