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江苏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法院召开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了该院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审判工作的相关情况。
会上,该院新闻发言人、副院长孙乃清通报了近五年来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审理情况。2017年至2021年该院共受理诈骗类犯罪案件88件,判处被告人200人,涉及被害人8300余人,涉案总金额人民币1365余万元。
刑事审判庭庭长华涛通过深入分析近年来审理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总结提炼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存在犯罪手段新型多样、科技水平普遍较高、犯罪行为更隐蔽、受害对象年轻化、赃款追缴难度大、受害群众范围广泛、犯罪活动专业化、集团化等特点,并就以上特征提出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五大措施。
新闻发布会后,该院大法庭审理了一起关于电商平台的网络诈骗案件。
庭审现场
2020年7月,被告人张某、陈某、夏某在向他人学习诈骗话术后,商议通过网络寻找想开“拼多多”店铺的客户,以代运营为名骗取代运营费。三人共同出资购买电脑设备,招聘业务员进行培训,逐渐形成以三人为首要分子的犯罪集团。2020年7月至2021年3月间,由被告人徐某、林某某、朱某等业务员在“抖音”、“快手”、“小红书”等网络平台发布留言,寻找有开“拼多多”网店意向的被害人并加其微信,虚构自己是“拼多多”网店老板,向其发送虚假的店铺订单、盈利截图等,诱骗被害人开店,并将被害人微信推荐给冒充拼多多代运营官方客服的被告人陈某、张某某等人。陈某、张某某等人充当代运营公司客服欺骗被害人,利用从网上购买的公司营业执照、私刻的公司公章,以上述公司名义与被害人签订虚假的代运营服务协议,骗取被害人缴纳3680至7980元不等的代运营费。在骗得代运营费后,则采取不回复或设置为免打扰状态等对被害人置之不理。经查,共计骗得被害人人民币466248余元。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扰乱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高港法院将从严从快审理案件,织密协同联动防诈保护网,积极延伸宣传触角,在“防未病”上再细化举措,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防范意识,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和期盼,打通防范诈骗的“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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