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今(11)日印发通知,要求对陆地边境口岸城市人员流动进行严格管控并明确具体要求,离开陆地邉境口岸城市需48小时核检阴性证明。
《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口岸城市范围并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3月15日,离开陆地边境口岸城市(与香港、澳门有口岸相连的除外)人员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前往陆地边境口岸城市人员抵达后至少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加强社会责任和法律义务提醒,发热患者、健康码「黄码」等人员核酸检测未出结果前不流动、不聚集。陆地边境口岸城市要做好旅游限流、风险提示等工作。
《通知》所指的口岸城市包括开放的陆路、水路、航空口岸所在县(市、区、旗)、所在市(地、州、盟)及所在直辖市,具体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确定并及时公告。
文化和旅游部门要按照「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督促旅行社加强对团队游人员的核酸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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