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肥西法院消息,2021年12月8日,肥西法院对被告人李某某等7人恶势力犯罪团伙案进行宣判。该犯罪团伙被指控犯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
肥西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李某某曾因多次实施违法犯罪行为被行政处罚或判处刑罚,刑满释放后仍继续从事违法犯罪活动。2015年以来,被告人李某某招揽被告人张某某、王某某等刑满释放人员,经常纠集在一起,在肥西县上派镇进行高利放贷,为索要债务殴打、滋扰他人,为逞强耍狠,随意殴打他人,多次结伙实施寻衅滋事、非法拘禁、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活动,逐渐形成了以被告人李某某为首要分子,被告人王某某、张某某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团伙。该恶势力犯罪团伙为非作恶,欺压百姓,严重扰乱他人正常生活、经营,在当地社会影响恶劣。
肥西法院一审以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一万元;对其余六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拘役四个月至有期徒刑一年十一个月不等的刑罚。对被告人李某某等人的违法所得判决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