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敦促非法滞留缅北
义龙人员限期回国返乡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决策部署,依法严厉打击整治中缅边境跨境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决维护社会大局持续稳定。根据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给予义龙籍非法滞留缅北人员改过自新和争取宽大处理的机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现对有关人员进行劝返,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义龙籍是指户籍为贵州省义龙新区的人员。
二、所有非法滞留缅北的义龙籍人员必须于2021年12月30日前回国返乡。回国前,需提前7天通过电话或家属向户籍地派出所报备,并通过规定渠道回国。入境后,要严格遵守国内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防止境外疫情输入。
三、目前仍非法滞留缅北的义龙籍人员,要认清形势、珍惜机会,在限定期限内回国返乡投案自首,到户籍地派出所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如实供述自己违法犯罪行为或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的,经查证属实,可以依法减轻、从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拒不接受劝返仍滞留缅北人员和经劝返回国后不主动到户籍地公安机关报备人员,公安机关将坚决采取严厉措施依法打击惩处,并会同有关部门采取以下“七个一律”惩戒措施:
1、一律对不主动向户籍地公安派出所报备回国的滞留缅北违法犯罪人员、不通过合法途径回国人员,依法予以曝光公示,并从严从快从重打击处理。
2、一律严控办理通信业务及银行业务,将对非法滞留缅北人员名下所有手机卡全部关停并暂停名下银行卡的非柜面业务功能。
3、一律视情况列入失信人员名单,限制乘坐交通工具、入住宾馆、信用卡消费、贷款审批,对已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列入异常经营名单。
4、一律对逾期不归、不主动联系户籍地村(社区)干部、派出所民警,不主动登记备案的滞留缅北人员的户口,视情况作“下落不明”冻结、注销户籍,冻结、注销后停止身份证、护照、行驶证等一切户籍业务及相关业务的办理。
5、一律对滞留缅北人员本人或直系三代家庭成员在入团、入党、参军、考录公务员政治考核时依法依规从严审批。
6、一律对拒不接受党委政府、公安机关劝返仍滞留缅北人员,依法依规暂停其本人一切政府政策性补贴、社会福利保障和国家救助保障。
7、一律暂停为滞留缅北人员本人或直系亲属提供新宅基地及申报新建住房。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跨境违法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信息予以保密,对举报线索和作用视情予以奖励,对威胁、报复举报人的将依法严惩。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联系电话:0859--110
义龙新区打击治理跨境违法犯罪活动
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1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