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居民生活水平与消费能力的提升,出境旅游、商务、留学等越来越常见,银行卡已经成为个人出境使用的便利化工具。经过监测发现,一些个人持大量银行卡在境外提取大量现金,远超过正常消费支付需要,往往与诈骗、赌博、洗钱、恐怖融资等违法犯罪活动相关。
案例点睛:
银行卡境外大额取现最新政策出台,以下几点需要特别关注:
(1)个人持境内银行卡在境外提取现金,本人名下银行卡(含附属卡)合计每个自然年度不得超过等值10万元人民币。
(2)人民币卡、外币卡在境外提取现金每卡每日额度不得超过等值1万元人民币。
(3)个人持境内银行卡境外提取现金超过年度额度的,本年及次年将被暂停持境内银行卡在境外提取现金。
(4)个人不得通过借用他人银行卡或出借本人银行卡等方式规避或协助规避境外提取现金管理。
(5)个人被列入暂停持境内银行卡在境外提取现金名单的,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向外汇局分支局查询境外提取现金明细;委托他人进行查询的,应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的授权书。
以上政策中提到的境内银行卡,是指发卡金融机构在中国境内发行的各类银行卡清算机构标识的银行卡,包括但不限于借记卡、信用卡(贷记卡和准贷记卡)。
此外,个人出境最多可带2万元人民币现钞(或相当于等值5000美元的外币);携带外币现钞金额在等值5000美元以上的,需向银行或外汇局申领《携带证》。
境内银行卡在境外的全部提现和单笔等值1000元人民币及以上的消费交易,发卡银行须向外汇局报送交易信息;
个人现金交易(含跨境转账)超过5万元人民币(或等值1万美元)的需报告;个人银行跨境转账超过20万元人民币,银行需要上报给央行(使用支付宝等第三方工具换汇,超出5万人民币,跨境汇款一样需要得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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